文化传统是文明演化的精神基因,是民族特质与历史记忆的凝练表达。与静态的“传统文化”不同,文化传统强调动态的延续性,既包含儒家、道家等思想体系,也涵盖节日民俗、手工技艺等生活实践。正如爱德华·泰勒所言,文化是“知识、信仰、艺术、法律、道德、风俗的复杂整体”,而文化传统则是这一整体的生命脉络,通过代际传递形成民族的身份标识。例如,中国“六经”作为中华元典,不仅承载上古历史,更塑造了中华民族认知世界的思维方式,其价值观贯穿两千余年,成为社会运行的隐形法则。
文化传统的核心在于其双重属性:既是历史的积淀,又是现实的活态存在。东汉时期,“传统”一词原指皇权世袭,后演变为文化延续的概念。这种演变揭示了文化传统与民族性的紧密关联——如春节的团圆习俗、书法的笔墨意蕴,既源自农耕文明的集体记忆,又在现代生活中被重新诠释。正如爱德华·希尔斯所述,传统是“规范社会行为的文化力量”,即便经历“五四运动”等反传统浪潮,文化传统仍以韧性推动社会回归其内在逻辑。
二、非遗传承人的核心定义
非遗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载体,他们以技艺实践维系文化传统的生命力。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,非遗传承人需掌握百年以上历史、以活态形式原真传承的技艺,并在表演艺术、工艺技术或民俗仪式领域具有代表性。例如,云南白族扎染技艺传承人需精通植物染料提取、图案设计等完整工序,其作品须体现代际传承的纯粹性。
成为非遗传承人需通过严苛认定程序。申请人需满足“亲自参与活态传承”“原汁原味掌握技艺”等标准,并逐级提交材料至省级文化部门评审,最终由国务院认定公布。这一制度设计旨在筛选出兼具技艺深度与文化责任感的传承者。如景泰蓝制作传承人不仅需掌握掐丝、点蓝等108道工序,还需承担带徒授业、创新设计的双重使命。然而现实中,部分传承人因老龄化或商业化冲击,面临“有艺可传,无人可继”的困境,凸显制度完善的必要性。
三、文化传统与非遗传承人的互动关系
文化传统为非遗传承提供价值根基,非遗传承人则是传统再生的实践主体。以茶文化为例,陆羽《茶经》确立的“精行俭德”理念构成文化传统,而现代制茶技艺传承人通过改良发酵工艺,使传统茶道适应全球消费需求。这种互动印证了希尔斯“传统创造性转化”理论——传承人既需恪守技艺本源,又需注入时代创新。
二者的共生关系在危机中尤为显著。新冠疫情期间,苏绣传承人通过直播展示双面绣技法,不仅维系技艺传播,更以“针尖上的中国故事”增强文化认同。教科文组织《紧急情况下非遗保护原则》指出,非遗既能脆弱于灾害,亦可成为社区复苏的精神资源。例如,汶川地震后,羌族刺绣传承人组织技艺培训,既恢复生计,又重建族群文化记忆,彰显非遗传承人的社会修复功能。
四、当代挑战与创新路径
全球化和技术革命对文化传统与非遗传承人构成双重冲击。数据显示,中国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63岁,40岁以下仅占10%,技艺断层风险加剧。短视频平台催生的“非遗网红”虽扩大传播,但部分改编作品偏离原真性,如剪纸融入动漫元素导致文化基因稀释。
破解困局需构建多元保护体系。政策层面,云南建立传承人电子档案库,实施动态考核与荣誉退出机制;教育领域,职业院校开设“非遗保护”专业,将扎染、木雕等纳入课程,培养青年传承梯队。市场维度,“传承人+企业”模式推动宜兴紫砂、东阳木雕产业化,在保留核心工艺的同时拓展消费场景。这些实践表明,只有将制度保障、教育传承与市场活化结合,方能实现文化传统的可持续赓续。
文化传统与非遗传承人的关系,本质是精神基因与生命载体的辩证统一。前者为民族提供价值坐标,后者通过技艺实践赋予传统当代形态。当前,需从三方面深化保护:其一,建立“文化传统评估体系”,区分非遗的传承空间与创新边界;其二,推动传承人认定从“身份认同”转向“文化认同”,激发更广泛群体参与;其三,加强国际非遗合作,借鉴日本“人间国宝”制度经验,构建危机应对联动机制。唯有如此,方能在现代化浪潮中守护文化根脉,让非遗传承人成为联通传统与未来的文明使者。